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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召开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会议 2008年6月6日 6月5日,我局召开全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会议。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郭宝庆、副局长石敏出席会议并讲话。 会议指出,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的前提和基础,是培养高技能人才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;职业技能鉴定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推动职业培训发展的重要手段。要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,整合培训资源,完善工作机制,落实工作措施,力争此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。 会议要求,要结合全省实施的“十百千”工程,着力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,实施名牌带动战略,努力提高办学层次,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。各技工院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编制2009—2015年全市技工院校发展规划,合理配置资源,促进技工院校科学发展。切实落实技能扶贫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,各技工院校要将上级拨付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。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,技工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实训方案,开展多元培养,共享师资资源,共建实训基地,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,共同培养企业适用的技能人才。鼓励企业推行导师带徒制度,依托车间班组,通过岗位培训、练兵、技术比赛等形式,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学习技能,今年要把企业职工培训作为工作重点,每个县市区要抓好3—5个企业职工培训工作试点,总体把握上,企业每年培训面不低于30%。要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把强化基础、建立鉴定考核基地、充实考评员队伍、规范程序、严格考务、提高质量作为重点,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“中心+基地、中心+所、中心+工考委”面向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模式。要开展县级首席技师评选活动,研究制定选拔管理奖励办法;各行业各企业要进行本行业本企业的首席技师、技术能手评选活动。各县市区、各行业、各企业今年至少组织1-2次职业技能竞赛,选拔推荐更多选手参加全省、全国大赛。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。切实把鉴定质量管理放在突出位置,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。所有考试原则上要安排在统考日进行,使用规范试卷,建立资格证书考试发证台帐,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由市局考核和发证,建立统一的鉴定人员数据库。要抓紧做好培训鉴定机构认定和考评员吸收工作。对不具备鉴定条件的鉴定所,要抓紧排查,6月底前进行认定。 会议确定,今年新培养技师、高级技师要达到900人,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达到8000人,技能鉴定发证达到18500人,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%以上。 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、培训科长、鉴定中心主任;中省驻德及市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长;各技工院校负责人等共计120人参加了会议。 (梅有华 齐右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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