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审批核准备案
 

(一)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认定核准

  1、申报材料:申请报告;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登记表》、《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人员登记表》;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二)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审批

  1、申报材料:申请报告;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;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;机构注册资金,验资报告;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身份证;房产证或房屋租凭协议;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和《职业介绍资格证书》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三)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审批

  1、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;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;2、举办者的法人资格复印件或公民个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;3、拟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、学历文凭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基本情况;4、拟聘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格证明;5、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注册、验资证明及经费来源的证明、固定资产证明;6、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;7、拟开设专业(工种)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;9、自有或租借教学场地、教学设备的证明(协议书)、教学设施设备清单;10、有关办学和教学的管理制度;11、联合办学的,还需提交联合办学的协议书;12、其他有关材料:

  2、承诺时限:20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四)企业工资核准

  1、申报材料:企业财务年度决算表;劳资统计报表

  2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五)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

  1、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;2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申请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六)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审批

  1、申报材料:申请报告;《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登记表》;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15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七)转报设立技工学校审批

  1、申报材料:个人或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申请报告;开办学校的有材料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30个工作日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八)转报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

  1、申报材料:申请报告;单位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;聘用意向书;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;护照和签证;外国人健康证明;外国人工作简历;近期免冠照片两张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即时办理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 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九)转报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证

  1、申报材料:申请报告;单位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;聘用意向书;聘用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;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(正本及复印件)或《港澳同胞回乡证》(正本及复印件);台港澳人员健康证明;台港澳人员工作简历;近期免冠照片两张。

  2、承诺时限:即时办理

  3、办理科室: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

     联系电话:2236711

(十)职工退休(退职)核准

  1、办理企业正常退休人员待遇核准的手续

  (1)、企业报送职工档案等材料。

  (2)、市属企业经审核符合退休(退职)条件的,经公示10无异议的,通知征缴中心打印个人账户单。

  (3)、办理退休(退职)手续,审核退休待遇。

  2、办理病退(退职)人员待遇核准的手续

  (1)、职工书面申请。

  (2)、所在科室(车间)职工代表评议,评议材料由工会、劳资、企业负责人签字。

  (3)、单位报送职工个人申请、评议材料、申请病退职工1年以上原始病历、申请人档案等。县市区属企业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,转报。

  (4)、审核、组织劳动能力鉴定。

  (5)、鉴定结果回单位公示10天,监督电话:2687155。

  (6)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公示无异议的,审核没有问题的,3日内批复。

  (7)、市属企业经审核符合退休(退职)条件的,经公示10无异议的,通知征缴中心打印个人账户单;县市区属企业的,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,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发退休(职)待遇。

  (8)、办理退休(退职)手续,审核退休待遇。

  3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核准的手续

  (1)、职工书面申请。

  (2)、所在科室(车间)职工代表评议,评议材料由工会、劳资、企业负责人签字。

  (3)、单位报送评议材料、申请病退职工1年以上原始病历、申请人档案等。县市区属企业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,转报。

  (4)、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,转单位公示10日。监督电话:2687155

  (5)、公示无异议的,审核无问题的,3日内批复。

  (6)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公示无异议的,审核没有问题的,3日内批复。

  (7)、市属企业经审核符合退休(退职)条件的,经公示10无异议的,通知征缴中心打印个人账户单;县市区属企业市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办理退休手续,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发退休待遇。

  (8)、办理退休(退职)手续,审核退休待遇。

  4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准的手续

  (1)单位报送申请退休人员档案、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。

  (2)经审核,符合退休条件的,出具养老保险费缴纳通知单。

  (3)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缴纳养老保险费并报减;对审核有问题的,三日内给予答复。

  (4)审核退休待遇。

  (5)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退休审批手续。

  (6)转市直社会保险管理中心。

办理科室:市劳动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

联系电话:2687155